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金瑞矿业金瑞矿业(SH:600714)2025-11-13 09:30

选聘规定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改聘时新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续聘时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应未受相关处罚[3]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应公开选聘文件,及时公示结果[6] - 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可续聘[7]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内部审计部门为办事机构,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与报备[4][5][8] 改聘限制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改聘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9]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变更事务所、拟聘所处罚等情况[11]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监督职责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信息[11] - 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方式、程序及审计业务合同履行等情况[12]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责令解聘事务所、通报批评责任人[12] - 股东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负责人承担,严重时对责任人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2] - 若事务所将审计项目分包转包等情节严重,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审计[12] 其他规定 - 公司选聘专项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可参照本办法[14]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4]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14]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时相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