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4]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6] - 股东表决权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之积[9]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1] - 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1] 特殊情况处理 -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一半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组织下轮选举[11] - 超过一半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可再选或重启程序[11] 选举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3] - 召集人制备适合选票并作说明[13] 未列情况处理 - 选举出现细则未列情况,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意见办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