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0007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离职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提交后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 [12]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忠实义务与追责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不少于两年[9] - 离职人员有未履行承诺等情形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制度通过时间 - 本制度于2025年11月12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