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审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3]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4]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14] - 存在财务造假要求公司更正相关财务数据,更正前不得审议通过[15] -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中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26] - 每年向董事会报告监督选聘及履职情况[29] - 督促事务所及人员履行保密义务[30] - 评价内控情况并提交报告及意见[31] 审计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27] -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28]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5天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发通知[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少于十年[23] 其他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可成立年报审计工作小组[30] - 委员存在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32] - 审计委员会不计利害关系委员审议决议[32] - 审计委员会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32]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委员回避情况[3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34]
黑芝麻(0007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