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002404) -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嘉欣丝绸嘉欣丝绸(SZ:002404)2025-11-12 0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设三名,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16]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7]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8] 会议资料与费用 - 按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1] - 承担独立董事费用[24] 津贴与工作时间 - 年度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生效与修改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