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002404)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证券投资范围 - 包括新股配售、证券回购等[2] 不适用情形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等[2] 特殊规定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有特殊规定[3] 审议披露规则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披露[6] 额度期限 - 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内审部门年末检查[8][9] 文件提交 - 董事会决议后二日内提交文件至深交所[11][17] 进展披露 - 发生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及时披露进展及措施[12]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