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2][3] 披露原则与事项 - 依法及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坚持公平披露原则[5]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5] - 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责任人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不同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8] 披露渠道与设备 - 在规定网站和媒体发布信息并置备供公众查阅[10] - 配备信息披露设备,加强沟通,畅通咨询电话[10] 定期报告 -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12]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13] - 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特殊情况披露 - 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19]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21][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需披露财务数据[22]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专项说明[23] - 发生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立即披露[18] - 变更名称等信息立即披露[19] 制度建设 - 董事会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5]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5] 评估与检查 - 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度自我评估,审计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形成年度评价[29] 股东义务 - 控股股东、5%以上股份股东及时准确告知重大事件并配合披露[29]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4种情形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30]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提供信息配合披露[40] - 董高、5%以上股东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41] - 委托或信托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1] 会计师事务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在董事会决议后通知,股东会表决允许其陈述意见并说明原因[32] 信息报送 - 各部门、子公司重大事项当天书面报送,紧急情况先口头通报1天内书面报送[32] 报告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初稿、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33] - 临时报告分3种披露程序[35]
赣粤高速(600269) - 赣粤高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