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600269) - 赣粤高速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赣粤高速赣粤高速(SH:600269)2025-11-11 11: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的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聘 - 特定情形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会议与工作 - 专门会议需2/3以上出席,决议经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召开会议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独立董事职权与费用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