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玻A(0000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玻集团南玻集团(SZ:000012)2025-11-11 09:0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并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8] - 主任由全体委员的1/2以上选举产生[8] 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9]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8] - 董事会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8]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8] 会议举行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委员可委托一名其他委员出席并表决[23] - 授权委托书会前提交主持人[27] 决议规则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2] 利害关系 - 有利害关系委员会前披露利害关系[35]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跟踪业绩、薪酬情况[37] - 有权查阅相关资料[38] - 可询问并获答复[39] - 对业绩、薪酬等评估并形成报告[39] 规则执行 - 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41] - 董事会负责解释[4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