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玻A(00001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离职制度 - 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程序,确保治理结构稳定[8]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日内披露情况[11][12]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改选出新董事就任前仍履职[12] 补选与解除规定 - 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合规[12]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离职后要求 - 董事离职后两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 离职后需移交文件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15] -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9]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总数25%[19]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