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持股比例未超50%但表决权对股东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信息披露 - 法院裁决禁止转让、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 控股股东应配合公司信息披露,不得隐瞒重要信息,对未披露信息保密[18][21] 资金与资产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存在占用资金、违规担保,在问题解决前不转让股份,转让资金用于清偿除外[6]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13][14][16] - 控股股东不得通过多种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应保障其他股东权利[16]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用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8] 公司独立性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资产完整,不得共用生产系统等影响资产完整性[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人员独立,不得通过非规定方式影响人事任免等[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财务独立,不得共用或借用公司金融账户[12] - 控股股东应维护公司机构、业务、担保决策的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15] 其他职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遵守法规、不滥用控制权等职责[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审慎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7] - 控股股东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5][16] - 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16] - 控股股东应保证承诺有效施行,有履约风险的承诺需提供担保[16][17] - 控股股东转让股权致控制权变动应保证交易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17] -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受让人情况,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17] 行为规范执行 - 本行为规范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3]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