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兴通股份兴通股份(SH:603209)2025-11-10 11: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审议[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审议[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审议[8]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须审议[8] - 对外捐赠总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1500万元须审议[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提交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3]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13] - 12个月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或出售资产,需提交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23]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2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25]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2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3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3]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 董事会工作报告、拟定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董事会成员任免及其报酬支付方法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4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3]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特别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4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等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47]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6] 其他规则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44]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8]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9] - 证券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上交所提出异议公司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5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5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53] - 会议记录需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6]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5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60] - 规则修改情形包括法律文件修改、章程修改、股东会决定[63] - 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65] - 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6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66]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