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兴通股份兴通股份(SH:603209)2025-11-10 11:16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 重大等情况审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IPO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5] 选聘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13]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改聘规定 - 公司可在5种情况下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关注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应对5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9]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公司每年按要求披露履职评估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9]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3] - 公司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