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603377)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方时尚东方时尚(SH:603377)2025-11-10 10:47

股权变动 - 2025年9月11 - 12日,原第一大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56,491,600股被司法拍卖,占总股本7.90%[9][60] - 截至2025年11月6日,司法拍卖股票完成过户登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86,640,000股,占总股本12.12%[9] - 权益变动后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60] 公司财务 - 大兴投资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10,246,290,315.68元,2023年末为10,998,684,928.57元,2022年末为14,309,988,988.91元[24] - 大兴投资2024年末负债总额为3,281,878,116.11元,2023年末为3,817,445,703.33元,2022年末为4,340,671,303.04元[24] - 大兴投资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为6,964,412,199.57元,2023年末为7,181,239,225.24元,2022年末为9,969,317,685.87元[24] - 大兴投资2024年资产负债率为32%,2023年为35%,2022年为30%[24] - 大兴投资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692,033,490.33元,2023年度为396,286,899.64元,2022年度为364,971,185.60元[24] - 大兴投资2024年度净利润为74,498,733.07元,2023年度为94,247,356.45元,2022年度为183,699,320.00元[24] - 大兴投资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07%,2023年为1.31%,2022年为1.84%[24] - 华能信托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22.463743979亿元,负债总额为38.610503248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83.8532407301亿元[46] - 华能信托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5.9472792662亿元,净利润为16.09533908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为5.67%[46] - 华能信托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1.51%,2024年为11.97%[46] 公司持股 - 北京大兴发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兴投资100%股权[10][13]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华能信托67.9215%股权[35]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持有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38%股权[39]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0%股权[39]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9%股权[39]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00%股权[39]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100.0%股权[41]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绿色煤电有限公司52.0%股权[41]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4.90%股权[41]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100.0%股权[41]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100.0%股权[41] - 公司持有华能工融一号(天津)股权等多家企业股份,持股比例从41.70%到100.0%不等[4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华能集团在华能水电、华能国际、华电内蒙、新能泰山直接/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50.4%、45.2%、53.23%、41.7%[5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能资本在长城证券、宝城期货等多家公司直接/间接持股比例不等[53][5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35,280,000股,持股比例4.93%[100] - 一致行动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数量51,360,000股,持股比例7.18%[100]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签署日,大兴投资未来12个月暂无增持和处置股份计划,公司预重整阶段可能因司法重整致股份变动[58] - 截至报告签署日,华能信托未来12个月暂无增持和处置股份计划[58]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101] 其他 - 2024年6月30日,大兴投资与华能信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55] - 本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内,未与上市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的资产交易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78] - 本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内,未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5万元以上的交易[78] -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无权利限制情形[63] -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无关联交易,权益变动后也不会新增[7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无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形[79] - 本次拥有权益的股份无变动[1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