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300380)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安硕信息安硕信息(SZ:300380)2025-11-10 10:31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20%为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9] - 未披露占净资产5%以上担保或10%以上其他或有事项属重大差错[7] - 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认定为重大差错[7] - 涉及金额占营业收入10%以上重大合同等认定为重大差错[7] 报告编制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5] - 财务部组织编制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及相关内容[5]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或更正应披露原因及影响[10] - 更正已公布年度财务报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11]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2] - 特定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如财务报告违规等[12]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3] - 董事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采取经济、行政处罚[12] - 董高、部门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13] - 内部审计部负责收集资料等并拟定意见和措施[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审核决议[14] - 董事会处理决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14]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