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0024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6]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6]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且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年年报[16] 信息披露文件要求 - 招股说明书符合证监会规定,核准后发行前公告[12] - 上市公告书按交易所规定编制,审核同意后公告[14] - 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后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6]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8]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经总经理等编制、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等程序后披露[26]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审议后披露[27] 重大事件披露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4][21]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4][21] 制度执行与监督 - 董事会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自查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37] - 审计委员会对外披露董事等违规行为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40] 人员职责 - 董事长、总经理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9]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53]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管负责人[57] 文件保管 - 证券部保管信息披露文件原件,期限永久[43]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81] 其他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法规修订制度相应调整[8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