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0024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汉缆股份汉缆股份(SZ:002498)2025-11-10 08:15

会议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会秘书应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表决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次数、时间等内容[4] - 与会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