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0024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汉缆股份汉缆股份(SZ:002498)2025-11-10 08:1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 上市已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2]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2]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8]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8]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交易申报与披露 - 买卖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相关信息[16] - 董事、高管及其配偶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9] - 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3]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3] 其他规定 - 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9]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特定规定执行[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检查披露情况[23] - 深交所对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进行日常监管[23] - 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6] - 情节严重的,公司将对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