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601789)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宁波建工宁波建工(SH:601789)2025-11-10 08:0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须为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0]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提前五天通知[19] - 特定情况七日内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9]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0] 决策规则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3] - 会议表决投票,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日常工作 - 审计部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联络和会议组织[7] - 决策时审计部提供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2] - 委员或秘书决议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23] - 经同意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