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首次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679.859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8679.859万股,均为普通股[15]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17] 股权结构 - 发起设立时,浙江广天日月集团持股19052.8万股,比例63.3699%[14] - 发起设立时,华茂集团、宁波环球宇斯浦各持股1000万股,比例3.326%[14] - 发起设立时,王宇凌持股2083.2万股,比例6.9288%[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等对违规董事诉讼[29]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1%以上股份股东可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3人[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8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0日内召集[81]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2]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1]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7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74]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75]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 - 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每年现金分配股利占当期可分配利润不低于10%[96] - 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3][9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0]
宁波建工(601789)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