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月9日获批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5,710,722元[15] - 贺州地区电业公司以170,363,464.44元经营性资产出资折为11075万股[26]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4500万股,每股金额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465,710,722股[28]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注销或转让时间不同[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等限制[36]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45] - 股东对违法或违规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6] - 特定交易需股东会审议的多项标准[6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8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8][99]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1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16][126]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需办妥移交手续,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1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二日[133][135] - 独立董事不得为特定人员,需具备相关条件和经验[144][148] 公司运营与财务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62][16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4]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增有留存要求[174][17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等多项利润分配规定[179] 审计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54]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向董事会负责[19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定[195][196]
广西能源(600310)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