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4月3 - 4日首次发行2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向职工发行250万股职工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48689550元[3]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0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500万股,占比75%[10] 股份相关规定 - 已发行股份数为154868955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无限售条件股份占100%[10]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起诉[2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6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8]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1]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7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75] 公司利润与分配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3]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中期分配[92]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08]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2]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为5到9人,最多不超11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至2人,纪委书记1人[8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1] - 公司应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119]
张江高科(600895) - 公司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