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60089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张江高科张江高科(SH:600895)2025-11-07 09:45

章程修订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2] - 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公司经营宗旨变更为推动张江科学城建设与发展等[4][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48,689,55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每股面值1元[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8]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股东提出查阅信息或索取资料,应提供持股书面文件,公司核实后提供[1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1] 担保与资产交易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下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会议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5人)等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6]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6][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6][47] 清算相关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52] - 清算组清理财产编制报表后应制订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