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0029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哈三联哈三联(SZ:002900)2025-11-07 0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6] - 不符合任职资格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披露[2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24]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提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提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24][25] 独立董事会议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会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35][37] - 专门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一人一票[37]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有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0]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40]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40]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1]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5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