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00290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哈三联哈三联(SZ:002900)2025-11-07 09:16

报告标准 - 重要交易(除担保)多指标达 10%以上且部分超百万或千万需报告[8] - 日常交易(除担保)合同金额占比超 50%或超 5 亿元需报告[12]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 30 万、法人超 300 万或占净资产 0.5%以上需报告[14]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15] 其他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董高监等[4] - 提供担保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10] - 提供财务资助等按累计计算报告标准[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报废超总资产 30%应及时报告[17]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变动或被质押应及时报告[20] 管理职责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变更 2 日内备案登记[29]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及披露[28]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9]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29] - 投资证券运营中心负责重大事项汇集和披露[29] - 各中心报送材料需第一责任人审批[30]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