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锐新科技锐新科技(SZ:300828)2025-11-06 12:22

股份交易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需在任职等情况变化后两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6]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两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强制执行股份应在收到通知两交易日内披露[15]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14] - 未披露增持计划下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公司涉嫌违法未满六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2] - 年报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票[1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1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7]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16][20] - 违规买卖公司提交有权机关处理[20] - 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公司有权要求引咎辞职[20] - 违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民事赔偿[20] 其他 - 离任应书面委托申报信息并办理股份锁定[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2] - 制度制定主体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