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600037) -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歌华有线歌华有线(SH:600037)2025-11-06 09: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二人[4]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至二名[4]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一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7]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9] - 超股东会授权范围事项应提交审议[10] - 重大投资项目应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提前十日、临时提前五日书面通知[13][15]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董事委托出席时,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 董事会对特定交易事项决议有额外规定[22] - 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3] 会议变更与延期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处理有规定[15]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5] - 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延期,董事会应采纳披露[15] 会议表决与披露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1]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2] -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决议需及时披露[23]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23]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24]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4][25]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25] - 会议记录应含多项内容[2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8]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数规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