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000709) -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终审判决的公告
河钢股份河钢股份(SZ:000709)2025-11-06 07:45

法律诉讼 - 2020年9月亚联公司起诉公司及相关公司[1] - 2021年9月法院裁定驳回亚联公司起诉[1] - 2024年7月法院判决驳回亚联公司诉讼请求[1] - (2024)冀民终1324、1325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亚联公司负担[3][4] 其他情况 - 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未披露小额诉讼、仲裁事项[5] - 截至公告日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5] - 本案审理终结对公司财务、利润无影响[6]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6]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