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鱼跃医疗鱼跃医疗(SZ:002223)2025-11-04 10:46

投资审议标准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投资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投资相关原则 - 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披露标准仅披露本次交易并说明前期情况[16]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需及时披露,以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7]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18] - 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作为成交金额[19] - 分期实施对外投资以协议约定全部金额为准[19] - 交易期限届满续签协议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 投资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出现问题追究责任[22] - 委托理财发生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6]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发生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29] - 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需披露相关情况并揭示风险[29]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无法偿债等四种情况回收对外投资[32]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四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32] - 对外投资的回收和转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32] 子公司投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适用本制度,纳入公司投资计划管理并接受监督[34]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 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9] - 控股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对其信息享有知情权[39] - 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公司[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依新规定修订[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