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3012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卓创资讯卓创资讯(SZ:301299)2025-11-04 09:46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7]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贷款累计不超超募资金30%[1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9][25] - 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可行性[1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程序年报披露[11] - 节余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1] 协议与管理 - 资金到位一月内与保荐、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募集资金存于董事会批准专户,超募资金专户管理[6] 核查与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项目进展[9][25] - 内审部每季度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存放使用情况[26] 信息披露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及时公告[13] -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条件并公告[15]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6] - 按《香港上市规则》披露发行集资及款项用途详情[28] - 以表列对比已用和将用金额与先前计划[28] 其他 - 使用募集资金按制度申请并审批[18] - 存放使用情况有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或顾问分析并提意见[27] - 发现违规或风险,保荐或顾问向交易所报告披露[2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H股上市生效[30] - 制度发布于2025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