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30129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应过半数[3]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3]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3]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经两名或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表决每委员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可书面议案表决,签字同意委员符合规定人数议案成有效决议[13] 考核时间 - 考核与评价工作一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10] - 涉及换届和聘任,专项考核评价应在会前四十五天内完成[10]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4] - 公司提供履行职责必需经费和资源[7]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7] - 讨论成员议题时相关委员应回避[13]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4] - 细则经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16] - 细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16] - 抵触法规时按规定执行修订并报审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