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6038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能科科技能科科技(SH:603859)2025-11-04 09:3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8] - 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公司上市已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2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1] -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1] 其他规定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量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9] - 拟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聘任,应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报告交易所[11]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 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5]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20] - 及其配偶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1]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规定执行[17]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19]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向交易所申报[22] - 违反本办法买卖本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