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300138) -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晨光生物晨光生物(SZ:300138)2025-11-03 08: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1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310.0093万元[7] -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48310.0093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与股份 - 卢庆国发起时持股比例17.72521%[14] - 李月斋发起时持股比例13.50497%[14] - 关庆彬发起时持股比例8.36992%[14] - 董希仲发起时持股比例8.36992%[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91]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98]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11][112]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11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1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1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