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血净(603014)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 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