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11月17日下午14:30,地点在深圳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12]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需会前30分钟签到并出示证件[7] - 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8] 议案情况 - 议案一为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16] - 议案二为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19][20] -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有7项[19] 公司股份相关 - 公司2017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2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1,094,299元[31]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4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1,094,299股,全部为普通股[43] 股份收购与转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3] - 董事会收购股份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48][49]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5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5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61]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6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73] 担保与债券规定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7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5] 会议通知与提案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88][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86] - 股东会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9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2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2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34]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0][14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44] - 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8]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9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95] - 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198]
深圳新星(603978)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