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600279) -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重庆港重庆港(SH:600279)2025-10-31 09: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7月31日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6866283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86866283股,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转让股份有相关限制[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2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事项[37][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6] - 董事会决定公司多项重大资金事项,如大宗物资采购、资金支付等[77][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相关提议和召集规定[85][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2]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有相关分配原则和比例[114][115]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和方案有通过要求[118]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天通知[12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