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3010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独立董事任职 -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关联委员情况 - 关联委员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3]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