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600458)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时代新材时代新材(SH:600458)2025-10-30 13:38

公司基本信息 - 中国中车成立于2007 - 12 - 28,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法定代表人为孙永才[15] - 中国中车注册资本为2,869,886.4088万元[15]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车集团持有中国中车14,765,441,250股,约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45%[1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中国中车4,359,471,231股,占比15.19%[1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中车605,663,637股,占比2.11%[1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中国中车442,152,926股,占比1.54%[15]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98,064,400股,占比1.04%[16] - 博时、易方达等多家基金-农业银行-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各持股234,982,900股,占比均为0.82%[16] 子公司情况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10,338.3186万元,中国中车持股97.8102%[22]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31,705.2738万元,中国中车持股93.54%[22]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12,684万元,中国中车持股100%[22]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61,392.678493万元,中国中车持股100%[22] -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44,088.398873万元,中车集团持股73.34%[22] 收购事项 - 中国中车拟无偿划转方式收购中车株洲所持有的时代新材251,418,7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00%[4] - 《无偿划转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于2025年10月30日签署[11] - 划转完成后,中国中车直接持有时代新材251,418,735股股份,占总股本27.00%[85] - 中车株洲所等公司将211,252,638股股份(占总股本22.69%)表决权委托给中国中车,中国中车合计持有49.69%表决权[85] - 本次收购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和资金来源[84] 未来展望 - 中国中车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71]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等多方面的明确计划[87] 相关承诺 - 中国中车承诺保持时代新材独立性,不干预经营决策,否则承担赔偿责任[95] - 中国中车承诺避免与时代新材同业竞争,否则承担赔偿责任[96] - 中国中车出具承诺函,将规范关联交易并避免资金占用[97][98] 交易情况 - 本次收购事项首次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中车金控认购时代新材54294745股A股,认购价12.18元/股[103] -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等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资产交易[99] -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等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