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6][7][8]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6][7][8] - 年度股东会需21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15日前书面通知[13]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定情况应采用[25][26]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其他事项 - 股东出具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多项内容[20]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特定情形可拒绝回答质询[22]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股东会[2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22]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23] - 股东超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0]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1]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于H股上市日起生效[33]
纳芯微(6880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