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88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500万股股票,1998年3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6,296,153元[7] - 公司经批准首次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500万股[12] -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额466,296,153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担保相关规定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37][38][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3]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9] 高级管理人员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0]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为高级管理人员[9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8] 章程相关 - 公司修改章程的情形包括法律变更、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127]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127]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27]
山高环能(00080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