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9日核准发行1430万股普通股,6月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4,191.4930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4,191.4930万股,普通股144,191.4930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3] 股东相关 - 发起人张磊、李晓楠、富美投资、郑召伟分别认购2336.5385万股、946.9895万股、681.3084万股、85.1636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7.6923%、23.3825%、16.8224%、2.1028%[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权力机构,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35] - 交易达到标准之一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 - 2名[79] - 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112]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7]
ST美晨(300237) -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