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00068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推股份山推股份(SZ:000680)2025-10-30 12: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违法犯罪、处罚、批评记录者不得被提名[6][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2]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2] - 会计专业候选人有工作经验要求[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4]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1] - 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规定[24] - 专门会议召集主持规定[22]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20] - 应召开专门会议[21]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理由并披露[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披露时间[31] - 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提供及保存要求[3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39] 公司保障与制度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33]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