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000680)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推股份山推股份(SZ:000680)2025-10-30 12: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3年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1996年规范并重新登记[8] - 1996年12月2日获批首次发行8860万股普通股,1997年1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1500142612元,股份总数1500142612股,均为面额1元普通股[9][14]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 收购股份比例拟达或超20%,公司及股东应通知控股股东[21]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5][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董高[27]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9]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4] 董事相关规定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董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6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0]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时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113] - 分配税后利润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6] 重大事项决策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有相关标准[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