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000680)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推股份山推股份(SZ:000680)2025-10-30 12: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持股与记录 -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20]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20]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0]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数、股份数及占比等[2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