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1名董事长,董事任期3年[4] 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2]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担保审议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7]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送达通知,紧急情况可提前一天口头通知[19]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一年内参会少于总数三分之二,董事会建议撤换[24] - 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9] 关联交易表决 - 有关联关系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0]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出席董事和记录人签名[33][34]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34] 议事规则 - 三种情形下及时修订,草案由董事会提,股东会审议通过[36] - 议事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