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职权与报告机制 - 公司内部审计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3]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内审部向其报告工作[6]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内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报告[10]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内部审计范围与重点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项业务决策、实施及控制监督[9] - 内审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控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6] 内部审计频率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22] 内部审计关注内容 - 内审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8] - 内审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等内容[20] - 内审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19] - 内审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关联方名单、交易定价等内容[20]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2] - 内审部督促责任部门对内控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监督落实[16] - 内审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6] - 公司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27] - 制度适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9][30]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