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长青集团长青集团(SZ:002616)2025-10-30 12:00

股份转让额度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董事和高管上年末持股数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7]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占比不超50%[10] 股份锁定规则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 自离任六个月后首个交易日按锁定股份50%算出售额度[11] 任职与转让限制 - 离任三年内拟再聘任需提前五日书面报告深交所[12] - 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持股不得转让[14] - 离职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持股不得转让[14] 违规转让限制 - 因违法犯罪被处理未满六个月持股不得转让[14] - 涉证券期货违法未缴足罚没款持股不得转让(有例外)[14]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21]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21] 其他规定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规定执行[16] -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6]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情况[19] - 违规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24] - 违规情节严重可免职并担经济赔偿[24] - 深交所对买卖进行日常监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