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长青集团长青集团(SZ:002616)2025-10-30 12:0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3][6]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分析师等[9] 沟通与活动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等[9] - 可通过官网等多渠道沟通[8] - 举行业绩说明会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10] 年报说明会 - 拟召开应至少提前两日发通知[10]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13] 记录与负责人 - 活动结束后二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4]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16] 投诉处理 - 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24] - 无法立即处理的60日内办结并告知结果[24] - 投诉处理资料保存不少于两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