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设置 - 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3 - 5名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天通知[12]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2] 职责分工 - 管理层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资料[10] - 委员会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反馈给管理层[11] 小组设置 - 可下设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5]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废止2021年10月规则[15]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