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公司关联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及其一致行动人[8]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子公司等与关联人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7] - 公司应与关联方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5] - 公司应防关联方干预经营,关联交易应具商业实质且价格公允[5]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6] 股东会规定 - 股东会对涉及关联交易议案决议,须经有表决权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14] - 特别决议范围交易,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14] 审议程序 -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在提交董事会前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27]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7] 交易计算原则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制度规定[28] 免义务交易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如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的证券等[30]
海目星(688559) - 海目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